為切實加強對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推進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根據《77779193永利官网二級心理教育工作站建設标準》的相關規定,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決定成立學院心理咨詢中心,具體制度如下:
一、負責制定學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開展學生心理咨詢服務活動,做好預約接待工作,嚴格保密咨詢内容。
三、負責宣傳普及心理健康教育知識,培養大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
四、負責組織開展學生心理健康狀況調查,建立心理檔案。
五、負責開展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工作。
六、負責心理網站、熱線和咨詢信箱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七、負責指導心理健康協會、班級心理委員開展工作。
八、完成上級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心理咨詢中心服務原則
一、真誠原則:心理咨詢人員應本着“積極、自信、樂觀、向上”的積極健康心态以誠相待、傾情相助,幫助來訪者走出人生低谷。
二、尊重原則:心理咨詢人員應把尊重來訪者的權利放在第一位,不得抱有個人的、組織的、經濟的、政治的或宗教的目的,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強制。
三、熱情原則:心理咨詢人員在接待來訪者時應熱情周到。
四、保密原則:心理咨詢人員須格守職業道德,除征求來訪者本人同意外,不得向其父母、老師、朋友等人談及來訪者的咨詢内容和隐私。
心理咨詢員工作守則
一、熱愛心理咨詢工作,具有高度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二、熟練掌握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專業基本理論、基本技巧等專業知識。
三、嚴格遵循保密原則,對來訪者的有關資料、檔案應予以保密。
四、待人熱情、真誠、樂于助人,對來訪者要無條件地接納、理解、尊重和關心。
五、全面詳細地了解來訪者的情況、理解對方的要求,指導來訪者自助,促進其成長、自強自立。
六、在咨詢過程中與來訪者建立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平等的咨詢和治療關系,保持中間立場,一旦這種關系超越了這種客觀界限,應立即中止咨詢或治療。
七、注意保持情緒穩定,咨詢師自身有情感沖突和情緒問題時,應回避接待來訪者。
八、了解自己專業職能的局限性,對來訪者提出的超出自己職能範圍的要求不能予以滿足,對于自己不适合咨詢的個案應及時轉介給其他咨詢師或醫療機構。
九、在心理咨詢與心理治療過程中,保持警惕,如發現來訪者有危害其自身生命或危及社會安全的情況,有責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
十、努力鑽研,認真做好咨詢記錄,積極參加案例讨論和咨詢督導活動,不斷提高心理咨詢技能、服務水平和咨詢效果。
心理咨詢保密制度
一、心理咨詢員有責任向來訪者說明咨詢工作的保密原則,以及應用這一原則的限度。
二、心理咨詢工作中的有關信息,包括個案紀錄、測驗資料、錄音和其他資料,應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作為檔案及時保存。
三、除了心理咨詢員和檔案管理員以外,任何其他人員包括輔導員和任課教師等,都無權查看心理檔案室檔案材料。
四、心理咨詢員隻有在來訪者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對咨詢過程進行錄音、錄像。因專業需要進行案例讨論、教學引用和科研寫作時,應隐去那些可能據以辨認出來訪者的有關信息。
五、在心理咨詢工作中,一旦發現來訪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況,必須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發生(必要時應通知有關部門或家屬),但應将有關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範圍内。
六、心理咨詢員接受衛生、司法或公安機關法律規定的詢問時,不得做出虛僞的陳述或報告。
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管理規定
一、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是我院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系統化與科學化的重要依據,為加強學生心理服務的針對性和目的性,要高度重視和加強心理健康檔案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二、每年10月在新生中開展心理普測工作,為每名新生建立心理健康電子檔案。
三、大學生心理健康檔案的内容包括:心理健康測評報告;心理咨詢記錄材料;重點學生訪談跟蹤記錄材料;危機幹預的記錄材料以及各種與來訪者的心理健康有密切關系的材料。
四、平時對學生進行的心理咨詢、測量等相關資料要及時歸檔,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專人保管和專櫃存放,并建立檔案目錄。管理人員要認真負責,保證及時歸檔整理和正常使用。
五、建立查閱制度。查閱學生心理檔案,必須由學校管理部門出具證明;查閱使用學生心理檔案,必須嚴格登記。嚴禁擅自攜帶心理檔案外出,心理檔案一般不得外借。
六、嚴格保密制度,知曉檔案内容者,須嚴格保密,不在公共場所和親友面前談論有關内容,如有洩露而産生不良後果的,責任自負。
七、學生心理測驗結果等僅供咨詢工作人員參考,不作診斷證明。
八、學生心理健康檔案,不進入學生的人事檔案,原則上保留到學生畢業。
九、本規定由化工與制藥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負責解釋。
心理咨詢預約辦法
一、預約咨詢工作原則
1、咨詢教師的值班安排由化工與制藥學院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與各心理咨詢教師協商确定。中心按《咨詢值班安排表》接受學生的咨詢預約,負責與咨詢教師聯系确認,并将确認情況反饋給咨詢學生。
2、咨詢教師按照預約案例優先安排的原則,為學生提供日常心理咨詢服務。
3、沒有确定預約咨詢任務的咨詢教師,按照原定安排值班,以接待沒有預約而臨時來訪學生。
4、咨詢教師在正常值班時遇到臨時來訪且情況緊急的學生,應優先處理情況緊急的案例。無法立即處理該案例的,應當報學校心理健康中心協助處理。
二、心理咨詢預約方法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開設兩種咨詢預約途徑,具體預約方式如下:
1、電話預約。學生可撥打中心電話至027-87992010,由工作人員協助預約咨詢時間和咨詢教師。
服務時間:工作日(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電子郵箱預約。學生可将個人信息、需解決問題發送到電子郵箱672635510@qq.com,由工作人員協助預約咨詢時間和咨詢教師。
來訪者須知
我院學生可通過面談、電話、QQ等方式進行心理咨詢,為了更好地開展心理咨詢工作,來訪者需要遵循以下原則:
一、來訪者一般應在規定的時間内進行咨詢,但也可與中心咨詢老師預約咨詢時間。如已與咨詢老師預約,應遵守雙方約定的時間;如臨時有事請提前通知中心有關人員。每次咨詢時間約為45分鐘左右,如超過,則預約下一次咨詢。
二、本中心主要面向院内師生提供免費服務,來訪者應登記咨詢,如實在不願意暴露身份,也可以匿名咨詢或化名咨詢,中心對來訪者的個人資料絕對保密。其中包括來訪者到中心咨詢的事實也保密。但遇特殊情況,如來訪者有傷害他人或傷害自己的緊急危害或來訪者的情況需要轉介時,中心将會進行特殊處理。
三、來訪者有權力自由詢問有關本中心的咨詢老師、服務内容、咨詢時間、服務方式等方面的情況,以便根據自己具體情況選擇咨詢老師、方式及時間,如對咨詢進程不滿意可随時中斷咨詢。
四、心理咨詢是咨詢老師運用心理學方法幫助來訪者自強自立的“助人自助”的過程,來訪者不能單純依靠咨詢老師。
五、未經中心教師同意,來訪者不得動用中心内的辦公設備,不得翻閱有關記錄或檔案,保持咨詢室内衛生,未經允許,請勿吸煙及大聲喧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