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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79193永利官网危機幹預與自殺預防快速反應機制

發布時間:2017-12-18 點擊數:

心理危機是指個體遇到某些重大問題,既不能回避,又無法用通常方法來解決時,心理上産生不平衡,由此可能引發自殺或殺人等嚴重惡果。危機幹預是對處在心理危機狀态下的個人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終戰勝危機,重新适應生活。近年來,由于大學生心理障礙發生率呈上升趨勢,大學生自殺與殺人案件時有發生,因此學院針對大學生心理危機問題制定了以下工作方案:

一、堅持基本原則

為确保大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工作科學、有序、及時地落實,學院心理健康中心須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1.當事學生中心原則。堅持以學生為中心,對學生負責,避免因處理不得當而激發或加重學生的心理問題。

2.當事學生安全原則。當學生出現嚴重心理危機時,采取果斷措施,保證當事學生及他人的安全。

3.學院具體處理原則。心理危機幹預過程中,由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向學院提出相應的心理幹預措施,學院根據幹預措施具體處理本院學生的心理危機事件。

4.準确及時原則。對嚴重心理危機學生要準确判斷,及時幹預。首先發現某學生有自殺或傷害他人傾向的師生要想辦法控制當事學生,并及時報告其所在學院領導、班主任,學院要及時采取幹預措施并向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報告

5.學生心理信息保密原則。所有涉及學生心理的調查結果、咨詢記錄、各類報表都屬學院機要文件,要嚴格保密。所有涉及人員不得随意放置幹預學生材料,不得随意向無關學生(包括當事人)透露任何信息,不得随意散布有關事件。

 

加強心理危機預防教育

1.通過課堂教學、教育活動、講座、心理咨詢等各種途徑在學生中大力普及心理健康知識,形成良好的心理氛圍,幫助學生優化個性心理品質,增強心理調适能力,提高心理健康水平。

2.積極開展生命教育,引導學生熱愛生活,熱愛生命,善待人生;積極開展自我意識教育,引導學生正确認識自我,愉快接納自我,積極發展自我,樹立自信,消除自卑;積極開展危機應對教育,讓學生了解什麼是危機,什麼情況下會出現危機,如何幫助心理危機學生等。

3.設立班級心理委員定期對心理委員進行心理健康知識培訓,通過心理委員在班級中積極宣傳心理健康知識、開展心理健康活動,提高班級學生的心理健康意識。

明确心理危機幹預體系

1.預警對象

1)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個體,應作為心理危機幹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别關注:

心理普查篩選出來的有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或自殺傾向的學生;

遭遇突然打擊和受到意外刺激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身體發現嚴重疾病、遭遇性危機、感情受挫、受辱受驚吓、與他人發生嚴重人際沖突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學習、環境等方面嚴重适應不良以及就業壓力特别大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因嚴重網絡成瘾行為而影響其學習及社會功能的學生;

性格内向、經濟嚴重貧困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有嚴重心理疾病(抑郁症、恐怖症、強迫症、癔症、焦慮症、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等)且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2)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号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幹預的重點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幹預:

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塗亂畫的隻言片語中流露死亡念頭者;

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無端緻以祝福、述說告别的話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别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2.預警與幹預機制

“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建立“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及自殺預防快捷反應機制”,及時處理學生心理危機事件。

1)建立宿舍班級學院三級預警系統

一級網絡宿舍

抓好學生宿舍,每個宿舍确定一名宿舍長,主要負責全寝室的日常管理,特别強調對宿舍同學學習和生活思想動态的了解和彙報,特别在剛開學和學期末兩個重要時間點,把握同寝室同學的思想情緒波動,例如:開學後同寝室同學家庭有無發生重大事故或情感問題有無發生劇烈變動等。如發現有同學情緒上有較大波動,立即上報給心理委員,學院心理專職輔導老師。

二級網絡班級

各班設立心理委員。各班心理委員應做到關心同學,廣泛聯系同學,通過多種方式,加強思想和感情上的聯系和溝通,了解班級同學思想動态,一旦發生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心理輔導員、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報告。

三級網絡學院

學院設立心理輔導專職人員,密切關注學生異常心理、行為,對班級心理委員上報的處于危機狀态需要立即幹預的學生有針對性地與其談話,做好談話記錄,對重要情況要立即向學院領導、心理健康咨詢中心和學生處報告,并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及時對學生進行快捷、有序地幹預。

2)幹預措施

①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學生的幹預措施對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學院須請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或專家對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如評估某學生可以在學院邊學習邊治療,學院須密切注意該生情況,開展跟蹤咨詢,及時提供心理輔導,必要時進行專家會診、複診。如評估某生回家休養并配合藥物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複,學院須派專人監護,确保其人身安全後,通知學生家長将其帶回家休養治療。如評估某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複,學院須及時通知該生家長将其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

②對有自殺意念學生的幹預措施發現或知曉某生有自殺意念,即該生近期有實施自殺的想法和念頭要密切關注,視其嚴重程度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将該生轉移到安全環境,并成立由學院、保衛處、學生處、醫務室等人員構成的監護小組對該生實行24小時全程監護,确保該生人身安全,同時通知該生家長到校。由有關部門或專家對該生的心理狀況進行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如評估該生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複,學院應立即通知家長将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評估該生回家休養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複,學院應立即通知家長将該生帶回家休養治療。

③對實施自殺行為學生的幹預措施對正在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一旦發現便立即啟動“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及自殺預防快速反應機制”,各有關部門立即派人趕赴現場協調配合處理危機。

④對剛實施自殺行為的學生,要立即送到最近的醫療機構實施緊急救治。及時保護、勘察、處理現場,防止事态擴散和對其他學生的不良刺激,并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對事件調查取證。

⑤對自殺未遂的學生,經相關部門或專家評估,如住院治療有利于其心理康複通知家長将該生送至專業精神衛生機構治療;如回家休養有利于其心理康複,在其病情穩定後由家長将其帶回家休養治療。正确應對新聞媒體,防止不恰當報道引發負面影響。

⑥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的幹預措施對有傷害他人意念或行為的學生,由相關部門立即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雙方當事人安全。組織相關部門或專家對該生精神狀況進行心理評估或會診并提供書面意見。學院根據評估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⑦愈後鑒定及跟蹤幹預制度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申請複學時,應向學院提供相關治療的病曆證明,經學院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中心或專業精神衛生機構評估确已康複後可辦理複學手續。

學生因心理問題住院治療或休學複學後,學院相關人員應對其定期進行心理訪談,了解其思想、學習、生活等方面的情況。

對于有自殺未遂史的複學學生(有自殺未遂史的人屬于自殺高危人群),學院應組織專家進行定期心理訪談及風險評估,密切監護,及時了解其學習、生活和思想狀況,确保該生人身安全。

⑧對危機知情人員的幹預危機過後,需要對知情人員進行幹預。可以用支持性團體輔導策略,通過班級輔導等方法,協助經曆危機的大學生及其相關人員,如同學、家長、班主任以及危機幹預人員正确處理危機遺留的心理問題,盡快恢複心理平衡,盡量減少由于危機造成的負面影響。

若出現以上8類情形之一,校方應争取第一時間和學生監護人取得聯系。對學生采取任何一項措施(特别是治療措施),以取得監護人同意為最好前提。若監護人對相關工作不予配合或監護人聯系不上,學院應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向警方報告相關情況,并要求警方做好相關的筆錄材料

3)危機幹預及自殺預防的注意事項

學院在開展心理危機幹預及自殺預防工作時,應堅持保密原則,維護學生權益,不得随意透露學生的相關信息,并盡可能在自然的環境中實施幹預,避免人為的制造特殊的環境給被幹預學生造成過重的心理負擔,激發或加重其心理問題。

對社會功能嚴重受損和自制力不完全的學生,學院不得在學生宿舍裡實行監護,避免監護不當造成危害,以确保該生及其他人員的安全。

學院與家長聯系過程中,應注意方式方法,做好記載,妥善保存。

如果發生的心理危機或自殺涉及其他高校,各高校要相互協作、支持、實行聯動。

幹預措施中涉及到學生需要休學接受治療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辦理。

4)學院相關部門要定期組織學生工作幹部、輔導員、班主任、教師、後勤、物業等管理人員及學生幹部進行心理危機幹預等方面的心理健康知識專題培訓、學習及讨論,切實提高廣大教職員工的危機幹預能力。

5)監督評估及理論研究

為了使大學生心理危機幹預及自殺預防工作落到實處,學院應從加強領導,機構設置,師資隊伍建設,教學、科研、開展輔導和咨詢及工作的實施等方面,對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的情況進行監督,切實推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健康發展。

6)大力加強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科學研究工作。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列出研究課題,把理論研究、培養心理骨幹人員和推動實際工作緊密結合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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